| 1. |
貴客在
"Getmarried.com.hk" (以下稱本公司)中建立的結婚網頁,一切圖案樣式及原程式碼之版權均為本公司所有。 |
| 2.
|
本公司會在各下之網頁內加入"All
Rights Reserved" 及 "Powered by
Getmarried.com.hk" 的字句。 |
| 3. |
本公司保留權利不發放一切含有不雅,淫褻,侮辱,粗言穢語及作人身攻擊的內容。 |
| 4.
|
本公司在未得貴客同意之前,不會向第三者(除在親友Email列中所填報的名單外)以任何形式發放貴客網頁地址,電郵地址及其一切資料。
|
| 5.
|
如貴客在申請表中表示願意向外公開其網頁,本公司可以以任何形式向外公開貴客的網頁,包括作廣告用途。
|
| 6.
|
貴客所選擇的額外服務,本公司在收到此表格後,將會向貴客先行報價,在得到貴客同意後才建立其另加的服務。 |
| 7. |
貴客來相作其網頁之用,相片須要留下作電腦掃瞄,須時大約二至四日。相片尺寸不可大過8R。當本公司收到貴客相片時,即場開發收據並列明來相數目。如本公司在處理相片時有所遺失或損壞,本公司只負責賠償該相片之翻印費用。 |
| 8.
|
顧客在填妥本表後,請把訂金以支票寄回本公司。又或可把金額存到本公司戶口:
香港上海匯豐銀行(534-299987-001),
並將入數紙傳真回本公司即可。訂金金額為定價的50%,抬頭請寫上
"NewTrend
I.T.
Consultancy"。如貴客有選擇其他另加服務,其金額將會在網頁完成後連同餘額一次過繳付。 |
| 9. |
如貴客在發票發出後七天內,仍未繳付餘額,本公司有權暫停貴客之網頁,直至收到餘款為止,重開網頁須另加$250手續費,須在繳交餘款時一并繳付。
|
| 10. |
本公司對以上之條文及貴客所作之結婚網頁保留最後修改權利。
|